據央視新聞客戶端,2020年7月30日,河北省承德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國家開發(fā)銀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胡懷邦受賄一案。承德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胡懷邦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河北省承德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9年至2019年,被告人胡懷邦利用擔任交通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國家開發(fā)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或者利用其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在獲取及增加銀行授信額度、設立汽車金融公司、入股商業(yè)銀行以及職務晉升等事項上,為相關單位和個人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折合共計人民幣8552.4008萬元。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胡懷邦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fā)表了意見,胡懷邦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2018年9月27日,63歲的胡懷邦卸任國家開發(fā)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一職,由時任農行行長的趙歡接任。但退休僅半個月后,即2018年10月11日,央視新聞頻道播報全國人大教科文委員會原副主任王三運受賄案的新聞時,畫面出現了王三運為胡懷邦和神秘富商葉簡明結識提供幫助的信息。
直到8個月后的2019年7月31日胡懷邦被查的靴子才落地。中紀委網站公布消息稱,胡懷邦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紀律審查和監(jiān)察調查。與此同時,其妻子、兒子也被監(jiān)管部門帶走另行立案調查,兩人先后于2019年11月和2020年1月返回家中。
2020年1月1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發(fā)布消息稱,胡懷邦理想信念喪失,“四個意識”缺失,背離初心,背棄職責,對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陽奉陰違,落實中央巡視整改要求不到位,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違規(guī)出入私人會所;不按規(guī)定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利用職務便利在干部錄用等方面違規(guī)為他人謀取利益;濫權妄為,與不法商人沆瀣一氣,大搞權錢交易;家風不正,家教不嚴,縱容家屬大肆收取財物。
2020年3月4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fā)布消息稱,胡懷邦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jiān)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河北省承德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兩個多月后的5月8日,有媒體報道,胡懷邦妻子在京跳樓自殺。
公開簡歷顯示,胡懷邦生于1955年9月,河南鹿邑人,畢業(yè)于陜西財經學院金融系貨幣銀行學專業(yè)。畢業(yè)后留校任教,曾任陜西財經學院副院長、中國金融學院院長等職。2000年,胡懷邦走上仕途,擔任央行成都分行副行長,此后擔任央行西安分行行長,銀監(jiān)會監(jiān)事會工作部主任、銀監(jiān)會紀委書記、中投監(jiān)事長、交行董事長、國開行董事長等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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