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否定遠程開立Ⅰ類戶:生物遠程身份識別準確性、可靠性有待進一步驗證

2020-11-26 17:30:40 21世紀經濟報道  辛繼召

  央行:目前,基于生物特征識別技術開展遠程身份識別的準確性、可靠性有待進一步驗證,遠程開立I類賬戶的技術基礎尚不牢固。為防范通過互聯網大量開立銀行賬戶轉移非法資金等違法犯罪活動,仍需審慎研究遠程開立I類...

  通過遠程視頻認證,是否可以開立I類銀行結算賬戶、貸款?

  11月26日,銀保監(jiān)會對全國人大代表、鄭州銀行董事長王天宇的建議作出了答復。

  銀保監(jiān)會稱,對于鼓勵運用遠程視頻等科技手段進行客戶身份認證,探索發(fā)展非現場核查、核保、核簽等方式的建議,銀保監(jiān)會積極開展了相關工作。2020年2月,銀保監(jiān)會印發(fā)《關于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金融服務的通知》,要求銀行提高線上金融服務效率,在有效防控風險的前提下,探索運用視頻連線、遠程認證等科技手段,探索發(fā)展非現場核查、核保、核簽等方式,切實做到應貸盡貸快貸,應賠盡賠快賠。2020年4月,銀保監(jiān)會印發(fā)《商業(yè)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暫行辦法》,明確了商業(yè)銀行運用互聯網渠道和科技手段自動受理貸款申請、開展風險評估、進行授信審批、合同簽訂、貸款支付、貸后管理等應遵循的管理要求。

  近期,銀保監(jiān)會啟動了對《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等信貸管理制度的修訂工作,擬對貸款面談、非現場調查等方面的管理要求進行研究完善。

  此前,《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強調必須建立并嚴格執(zhí)行貸款面談制度,確保貸款的真實性,把握借款人交易真實、借款用途真實、還款意愿和還款能力真實,嚴防虛假按揭業(yè)務的發(fā)生,從源頭上保證個人貸款的質量。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當面簽訂借款合同及其他相關文件,確保貸款人有效識別借款人的真實身份,防范由開發(fā)商、經銷商或其他中介機構代為簽訂相關文件可能引發(fā)的法律糾紛,在保護借款人利益的同時達到防范信貸風險的目的。

  對于Ⅰ類銀行結算賬戶遠程開戶的建議,中國人民銀行認為,尚需統籌考慮相關工作。《關于改進個人銀行賬戶服務加強賬戶管理的通知》、《關于落實個人銀行賬戶分類管理制度的通知》等文件規(guī)定可通過線上渠道為個人開立Ⅱ、Ⅲ類銀行賬戶,這有利于擴展中小銀行的經營空間,提升線上獲客能力。遠程開立個人Ⅰ類銀行結算賬戶需要統籌考慮國家金融安全形勢、金融科技發(fā)展、客戶實際需求等多方面因素,也需要平衡銀行賬戶開立的便利性與安全性的關系。目前,基于生物特征識別技術開展遠程身份識別的準確性、可靠性有待進一步驗證,遠程開立I類賬戶的技術基礎尚不牢固。為防范通過互聯網大量開立銀行賬戶轉移非法資金等違法犯罪活動,仍需審慎研究遠程開立I類銀行結算賬戶事項。

  對于通過線上渠道銷售金融產品的建議,有關監(jiān)管制度中已進行了明確!渡虡I(yè)銀行理財業(yè)務監(jiān)督管理辦法》規(guī)定,商業(yè)銀行可以通過本行營業(yè)網點和電子渠道銷售理財產品,或者通過其他商業(yè)銀行、農村合作銀行、村鎮(zhèn)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眾存款的銀行業(yè)金融機構代理銷售理財產品;商業(yè)銀行應當在投資者首次購買理財產品前在本行網點進行風險承受能力評估。根據《商業(yè)銀行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對于吸收存款的銀行業(yè)金融機構,通過其線上等渠道銷售理財子公司產品,目前不存在制度障礙。投資者在首次購買理財產品前,可以通過理財子公司或其代銷機構渠道(含營業(yè)場所和電子渠道)進行風險承受能力評估。

(責任編輯:李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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