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搞家族式腐敗、權錢交易 九江農村商業(yè)銀行原董事長顧海龍被開除黨籍

2022-12-15 10:06:04 和訊銀行  藍雨

  12月14日,“廉潔江西”公眾號發(fā)布消息,日前,經江西省紀委省監(jiān)委指定管轄,九江市紀委市監(jiān)委對九江農村商業(yè)銀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顧海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大搞家族式腐敗、權錢交易 九江農村商業(yè)銀行原董事長顧海龍被開除黨籍

  經查,顧海龍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毫無政治意識和大局意識,背離黨中央關于金融扶貧的決策部署;熱衷“圈子”文化,與多名下屬、商人老板結成利益共同體,亦官亦商,長期違規(guī)從事營利活動;對黨不忠誠、不老實,邊查邊串邊腐,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大肆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zhí)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zhí)行公務的娛樂活動安排;道德敗壞,家風不正,大搞家族式腐敗,縱容子女追求奢靡生活;靠貸吃貸,假借“投資入股”“民間借貸”之名,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貸款辦理、房產銷售、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違反國家規(guī)定發(fā)放貸款并造成重大損失。

  該消息指出,顧海龍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違法發(fā)放貸款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江西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黨委研究,決定給予顧海龍開除黨籍處分;由九江農村商業(yè)銀行與其解除勞動關系。經九江市監(jiān)委研究,決定將顧海龍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據悉,今年5月九江市紀委監(jiān)委網站通報顧海龍被查的消息。

  公開資料顯示,顧海龍于1963年5月出生,江蘇濱海人,大學學歷,1979年11月參加工作。2001年10月至2002年8月,九江縣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理事長、主任;2002年8月至2010年8月,歷任九江市潯陽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理事長、主任,黨委書記、理事長;2010年8月至2012年1月,江西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九江辦事處黨組成員,九江市潯陽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黨委書記、理事長。

  2012年1月至2015年4月,江西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九江辦事處黨組成員,九江農村商業(yè)銀行黨委副書記、行長;2015年4月至2015年12月,江西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九江辦事處黨組書記,九江農村商業(yè)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2015年12月至2017年12月,江西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九江轄區(qū)黨組書記,九江農村商業(yè)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2017年12月,九江農村商業(yè)銀行調研員(正處級)。

(責任編輯:曹言言 HA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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