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宏鳴被逮捕 曾任徽商銀行董事長

2023-05-24 09:41:12 和訊銀行  藍雨

  5月23日,安徽省人民檢察院官方微信公眾號“安徽檢查”通報,安徽省人大常委會原委員、省人大農業(yè)與農村委員會原主任委員李宏鳴(正廳級)涉嫌受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一案,由安徽省監(jiān)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安徽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對李宏鳴決定逮捕。

李宏鳴被逮捕 曾任徽商銀行董事長

  檢察機關審查逮捕時認定,李宏鳴利用擔任黃山市市長、宿州市市委書記、徽商銀行董事長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賄賂,數(shù)額特別巨大;在任徽商銀行董事長期間,濫用職權造成國有財產嚴重損失。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據(jù)了解,2022年11月4日,據(jù)安徽省紀委監(jiān)委消息:安徽省人大原常委、省人大農業(yè)與農村委員會原主任委員李宏鳴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安徽省紀委監(jiān)委紀律審查和監(jiān)察調查。

  2023年4月27日,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網站通報,李宏鳴被開除黨籍。通報稱,經查,李宏鳴喪失理想信念,忘本變質、不修政德,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違規(guī)收受禮金、接受宴請和娛樂活動安排;違規(guī)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違規(guī)決定資金借貸,造成不良影響;違反生活紀律;既想當官又想發(fā)財,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巨額賄賂;狂妄自大、擅權妄為,濫用職權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

  公開資料顯示,李宏鳴出生于1957年,曾任安徽省政府發(fā)展研究中心副主任、主任,安徽省委副秘書長及安徽省委政研室主任,黃山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市長、黨組書記、黃山風景區(qū)管委會主任,中共宿州市委書記,宿州市人大常委會主任。2013年7月起,李宏鳴加入安徽銀行,擔任該行執(zhí)行董事及董事長。

(責任編輯:曹言言 HA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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