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通紅利稅:若調整有利于提高港股通個人投資者股息收益,縮窄與QDII成本差距,但尚存不確定性

2024-05-13 09:48:40 格隆匯 

港股通投資者的股息紅利稅理論上限為20%,但由于上市公司在穿透股份持有人方面存在障礙,個人投資者難以取得預扣憑證,實際執(zhí)行稅率為20-28%。明顯高于港股市場境外投資者。若稅收政策調整,則有利于提高港股通個人投資者的股息收益,縮窄與QDII渠道的成本差距,但政策尚存不確定性。

事項:

2024年5月9日,彭博通訊社報道國內監(jiān)管機構正考慮減免內地個人投資者通過港股通投資香港上市公司時,在取得股息紅利時所需繳納的20%的所得稅。此前,根據(jù)上海證券報報道,今年全國兩會,全國人大代表、香港證監(jiān)會主席雷添良建議國家稅務總局、內地與香港證券監(jiān)管部門積極研究優(yōu)化相關稅收制度,降低港股通個人投資者的股息紅利稅收水平,使之與A股市場持平。

征收主體:由于香港不征收股息紅利稅,所以港股通所涉及股息紅利稅均繳納給中央財政。

根據(jù)中國香港特區(qū)《稅務條例》,香港按照“屬地課稅”原則,實行“入息分類稅制”,即特區(qū)政府并不征收股息稅和資本利得稅,港股投資所獲得的買賣價差和股息收入所得均無需向特區(qū)政府繳納稅費。

投資對象:對于投資中國居民企業(yè)(H股、大部分中資非H股)的投資者,股息紅利按10%稅率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繳。

根據(jù)我國《企業(yè)所得稅法》第四條以及《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的規(guī)定,非居民企業(yè)取得中國居民企業(yè)股息分紅,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yè)所得稅,對于中國居民企業(yè)取得的則無需征收。

港股通:理論最高稅率20%,但實際落地執(zhí)行最高稅率為28%。

理論最高稅率20%:與A股一致,港股通對股息紅利,按照個人所得稅20%稅率征收。差別在于,A股按持股期限存在減免,而港股通針對個人投資者無相關規(guī)定。根據(jù)《關于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lián)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和《關于深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lián)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內有關港股通相關稅收政策安排:

1)內地個人投資者和證券投資基金通過港股通投資H股取得的股息紅利,H股公司應向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中國結算)申請取得內地個人投資者名冊,由公司按照20%的稅率代扣個人所得稅。

2)內地個人投資者和證券投資基金通過港股通投資非H股取得的股息紅利,由中國結算按照20%的稅率代扣個人所得稅。個人投資者和證券投資基金在國外已繳納的預提稅,可持有效扣稅憑證到中國結算的主管稅務機關申請稅收抵免。理論上講,如果個人投資者和證券投資基金能夠拿到預扣憑證進行抵免,股息紅利稅率最高是20%。

3)相比之下,A股投資者也按20%稅率繳稅,但依持股期限可享受減免。A股現(xiàn)行紅利稅征收與持股期限掛鉤,1個月(含)以內,按20%征收所得稅;1個月以上至1年(含),股息紅利按50%納入應納稅所得額,即按10%征收;持股1年以上免征個人所得稅。因此,A股投資者紅利稅在0%-20%之間。

實際稅率20-28%:由于上市公司在穿透股份持有人方面存在障礙,個人投資者難以取得預扣憑證,實際操作層面股息紅利稅率20-28%。若上市公司對非H股也能穿透股份持有人并進行代扣,則上市公司無需多預扣10%所得。或個人投資者和證券投資基金可取得扣稅憑證,也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稅收抵免。但實際操作中,中資非H股無法直接獲得港股通投資者名冊,個人投資者也難以取得預扣憑證,則需要按照10%稅率代繳企業(yè)所得稅,所以港股通個人投資者需繳納最高1-(1-20%)*(1-10%)=28%紅利稅。

相比之下,境外投資者投資中國居民企業(yè),股息紅利稅率僅為10%。

按2023年計算,港股通持倉貢獻紅利稅額約476億人民幣,其中H股貢獻357億元。

根據(jù)Wind數(shù)據(jù),按2023年末港股通持倉占比及年度累計分紅計算,我們對H股按20%稅率,2023年H股港股通持倉累計分紅1784億元,對應357億元紅利稅;對中資非H股按28%稅率,2023年中資非H股港股通持倉累計分紅336億元,對應94億元紅利稅;對其它境外股按20%稅率,其它境外股港股通持倉累計分紅124億元,對應25億元紅利稅;港股通持倉貢獻紅利稅額合計476億元。需注意,持倉投資者既包括包含公私募基金的個人投資者,也包括包含險資等的企業(yè)投資者。

投資策略:

若彭博通訊社報道屬實,待政策落地后,則提高港股通個人投資者的股息收益,有望將港股通稅收成本與QDII渠道差異縮窄,但政策落地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按彭博通訊社報道,若減免全部20%紅利稅,則港股通個人投資者僅需繳納上市公司代繳的10%企業(yè)所得稅(如有),與直接開通港股賬戶的QDII渠道在稅收成本上拉平。考慮到二者在結算交收周期上均為T+2,則兩渠道的主要成本差異將更多體現(xiàn)在匯率波動、投資范圍和監(jiān)管力度等方面。由于目前并未見官方文件及相關解讀,且該項稅收政策涉及跨地區(qū)和跨部門協(xié)調,理論上該政策落地具有一定難度。目前看對港股市場更多在于提升交投活躍度和估值修復。

風險因素:

政策落地力度及時間低于預期,港股市場波動超預期。

證券

注:本文節(jié)選自中信證券(600030)研究部已于2024年5月12日發(fā)布的《非銀行金融行業(yè)港股通紅利稅熱點跟蹤點評—若調整,有利于稅收公平,但尚存不確定性》報告,具體分析內容(包括相關風險提示等)請詳見報告。分析師:邵子欽 薛姣 童成墩 田良 陸昊。

(責任編輯:宋政 HN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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