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上海銀保監(jiān)局發(fā)布公告,核準徐斌交銀金融租賃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的任職資格。
上海銀保監(jiān)局表示,上述擬任人應自批復之日起3個月內到任,并由交銀金融租賃向該局報告到任情況。未在上述規(guī)定期限內到任的,本批復失效,由該局辦理注銷手續(xù)。交銀金融租賃應督促上述核準任職資格人員持續(xù)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guī),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京公網安備 1101050204172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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