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3月19日|據香港金管局提交予香港特區(qū)立法會的文件顯示,當局建議調高《銀行業(yè)條例》附表2所訂明的一系列金融機構牌照費用,包括上調銀行牌照費29%,料每年可帶來約1.46億港元總收入。上月發(fā)表的《預算案》提及,特區(qū)政府將適時檢討不同收費,除“用者自付”原則外,亦會考慮市民和企業(yè)的負擔能力。香港金管局表示,根據牌照費檢討,當局建議調高一系列牌照費,加幅介乎5%至29%,如銀行牌照費或續(xù)期費擬增加29%,至61萬港元;有限制銀行牌照費或續(xù)期費亦調升28%,至49萬港元;設立銀行本地分行的費用增加29%,至2.9萬港元;而核準貨幣經紀的費用同樣上調29%,至5.8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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